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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由香港入境處於2003年10月27日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目的是讓合資格人士通過投資不少於1000萬港元資金來港,藉而取得本港的居留權。投資者可從不同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中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項目,而無須參與經營任何業務。透過大福證券集團的專業「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服務,客戶可輕鬆履行入境計劃的投資要求,助您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讓您安心投入新環境、新生活。

服務範圍

大福證券為已獲取入境處「原則上批准」的客戶提供一站式投資服務,令您盡享理財及投資便利。服務範圍包括:

  • 協助客戶完成計劃申請
  • 專業經紀團隊為客戶開立個人現金賬戶及提供下列獲許投資資產給客戶選擇:
    • 以港元交易的香港上市股票
    • 港元債券
  • 另外,大福資產管理亦為此計劃提供以下投資服務:
    • 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包括由大福投資經理親自管理的「大福中華基金」
    • 全權受託賬戶管理
  • 悉心為您提供詳盡「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諮詢,並助您作出適當投資決定
  • 設有專責小組為客戶管理賬戶
  • 按時提供戶口結單,讓客戶對賬戶的交易情況一目了然
  • 代客戶於指定時間向入境處提供各項投資報告

適用人士

  • 外國國民 (阿富汗、 阿爾巴尼爾亞、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
  •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居民
  • 台灣居民
  • 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資格準則

  •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來港時年滿18歲或以上
  • 提交申請前兩年擁有市值不少於1000萬港元的淨資產
  • 提交申請前的6個月內, 或在申請獲原則上批准後的6個月內, 把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如欲獲取更多有關大福「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服務, 歡迎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852)3583 3388。計劃詳情可參閱香港特別行政區網頁: http://www.immd.gov.hk/chtml/hkvisas_13.htm



註: 本網頁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招攬或要約,或推薦購買或出售任何投資產品。投資涉及風險。您應就本身的投資經驗、投資目標、財政資源及其他相關條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適合參與任何投資項目。投資產品價格可升可跌,買賣投資產品可導致虧損或盈利。以上服務由大福證券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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